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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建议先不要签订,你总共工作多长时间了,现在单位要...
1.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因生产变化、工序改变或其他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工种)进行调整,如乙方认为难以适应调整后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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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一、录用条件 双方确认,乙方岗位的录用条件包括如下要求: 1、 2、 3、 甲方将在试用期满前对乙方进行转正考核,以上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岗位职责和要求 双方确认,乙方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 三、职务奖、绩效奖金调整 乙方的月基本薪资为元/月(其中试用期间为元/月); 乙方职务奖金按照甲方的奖金评定制度(附件一)确定,职务奖金每个月评定一次,本合同签定日起前个月的职务奖金为元/月; 乙方绩效奖金的基准数额为元,每月具体金额按照乙方当月绩效计算,计算方式见附件二。 乙方如果对当月薪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甲方支付薪资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四、薪资随岗位调整 甲方实行“薪随岗动”的制度。乙方薪资按照其岗位设定,甲方在合理调整乙方岗位时,有权相应地调整薪资,薪资标准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五、商业秘密保护 乙方对任职期间获取的甲方技术、贸易及业务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即使其全部由从业人员本人因工作而构思获得。 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法、过程、程序、成份、发明、机器设备、模具、电脑软件、研究计划、产品设计及构思、客户名单、价目表、供应市场及来源供应商、协力厂商、模具厂商、生产及商品系统与计划、生产地点及资讯人员、档案、财务报表、业务报表及其它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之资料、信息或凡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有害威胁之资料、信息。 乙方任职期间获得、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于任职期间或离职期后之任何时间为自己或他人使用或揭示、泄露于他人。 乙方不当泄露、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六、竞业禁止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以任何形式受聘,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应当赔偿造成的单位损失,或所得的收入归单位所有。 七、违法解除合同赔偿 乙方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未通知或通知不满三十天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乙方离职后安排其他人加班处理其岗位事务所发生的加班费、临时紧急招用新员工发生的费用、工作未完好交接造成的业务损失,以上损失赔偿可以在薪资中扣除。 八、通讯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为;个人电子邮件为;手机号码为,以上讯息如有更改将及时书面通知单位,未通知更改的,发送原址视为送达。 九、员工手册确认 甲方员工手册(2009年版)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签定前乙方已经获得到手册原件一册并已完整阅读,对内容没有异议,愿意遵守。
不违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补充劳动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情况的就是有效的,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可以签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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