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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并不必然解除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所以不一定会有赔偿...
应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公司倒闭一般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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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个人认为既然社报关系全部转入到b公司,那应该与原来的a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而与b公司缔结了新劳动合同关系,原来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到b公司一同计算。在b公司工作,b公司应该与你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未签订,那就只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也未约定违约责任,那也就不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了。
公司合并其主体并没有变更,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不签合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涉及到劳动地点和劳动岗位的变更的话,员工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厂合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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