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仅仅只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吗? 答案是: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也不会得到支持,这就是我郑重提醒各位的地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纠纷仲裁前置。仲裁的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拖欠报酬的,不受一年时间的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未能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计算 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
一,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只要要求11个月的,2011年8月23入职,现在可以要求的是:2011年11月开始的至2012年8月23日的双倍工资,合计:9个月的双倍。 二、裁决补交社会保险是合理请求,但是仲裁无法裁决,这个的要去劳动监察投诉处理才行。 三、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3个月是合理的。 四、裁决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是合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