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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
结合企业改制的实际处置情况,对于国有划拨土地处置采取以下方式: 1、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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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有哪些内容的解答如下:(一)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行业的省属国有企业,其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仍保留划拨使用,不设置土地使用期限。 (二)经省政府批准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的投资类资产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采取省政府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三)对竞争性行业的省属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和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均应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 (四)对实行债转股的省属国有企业,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继续保留划拨使用,也可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五)对原改制过程中"TimesNewRoman">2005年的省属企业,其划拨土地使用权须依法分别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对因城市规划变动等原因而近期难以实施的,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继续保留行政划拨使用。
根据苏政发(1988)16号文件精神,对原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省重点工业集团,部分市重点企业集团,支柱产业重点工业。现代企业改革试点单位等国有控股企业,有国有部门对其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确权核界,根据清产核资中所采用的评估价格,与试点企业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运作程序,由财政部门将这部分土地资产作为国有资产注入企业。(1)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不得利用此块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或转让,否则要再补交出让金(2)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让其资产与其他企业合资组织新的企业时,对其原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采取补办出让或租赁的方式进行处置,也可以采取作价入股的方式进行处置。企业改制中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采取补办出让方式的,应补交不低于经确认的宗地地价40%的出让金。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土地部分的改制主要内容是对土地资产的界定、处置和评估,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企改革有重大意义,有利于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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