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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发工资高于当地的社平工资的60%,就按实发工资算; 如果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社平工资的60%计算; 如果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3...
按应支付,计算工资按应支付数计算相应的成本费用。在发放时,按扣除个税,社保,公积金后的实发数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计算是计算和提取。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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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加班费应该按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全部工资作为依据计算。以上即为“加班费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计算”的回答。
是按应发数。 一、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工资(应发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二、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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