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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所述: 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用人单位应书面了解劳动者的意向; 2、对有续订合同意向的员工,用人单位应...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 xxx , 女, xx 岁, 大学本科文化。 自 2010 年 5 月 1 日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 同,现在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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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续签合同的补偿: 1、劳动者未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但单位方面没有续签合同,面对这种问题,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我们从以下相关规定来了解一下: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原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重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履行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原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同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民法典》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本公司职业是:xxxx,xxxx年x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在过去的x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 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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