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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或者续签条件低于原条件,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续签,单位就不用给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已经离职的,用人单位不续签,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仍然在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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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在原条件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双方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期间的两倍工资。
你不想签的话,是不会有补偿的。只有单位不想签了或者降低工资标准,才会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但单位方面没有续签合同,面对这种问题,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我们从以下相关规定来了解一下: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原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重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履行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原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同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民法典》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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