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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的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的,不可以是口头形式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1、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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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其次,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愿协商,合同一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这种擅自变更合同的做法也是违约行为。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修改、补充或删除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而不是改变合同的所有内容。当事人通过协商后,必须就劳动合同的部分变更达成一致。如果协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同意变更的内容,则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不能成立,原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相同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口头变更,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达成一致的,则有效;但一般情况下难以证明。变更劳动合同,最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补签书面文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还可以变更。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双方合意行为,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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