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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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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劳动者入职之前,用人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劳动者与其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合同当中会关于劳动者工作的时间作出一定的约束,很多人都比较困惑,签署劳动合同后离职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实际上法律当中规定,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可以随时离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离职: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3、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通过诈骗、胁迫、趁人之危使得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使得劳动合同无效; 6)其他。 4、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立即解除: 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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