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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子贷款还没还完多的话,贷款由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进行偿还。在离婚时,按揭房的贷款不应当与夫妻债务一样,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是由取得产...
1、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的,离婚继续还。 2、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房贷都是由协商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偿还,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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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如果房屋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可以将房屋分给登记方,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先签订房屋分割协议,等房贷还完再过户。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你好,该房屋应该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对另一半,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你、你的女孩、丈夫的母亲三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你丈夫的遗产在你们三人之间各占三分之一,因该房按揭贷款还未还清,所以房屋还不具有完全产权,在法定继承时,对剩余的按揭贷款也应一并处理,原则上也是平均主义。
两种情况: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协议进行办理; 二、但是人没有约定的,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上述情形房产分割的处理,双方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在具体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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