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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协议进行办理; 二、但是人没有约定的,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
这跟是否在离婚时办好房产手续有关。在离婚纠纷中,分割房产的处置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二是如果双方都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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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房屋应该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对另一半,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你、你的女孩、丈夫的母亲三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你丈夫的遗产在你们三人之间各占三分之一,因该房按揭贷款还未还清,所以房屋还不具有完全产权,在法定继承时,对剩余的按揭贷款也应一并处理,原则上也是平均主义。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按揭房与一般的房屋不同,虽然此时由所有人居住使用享有所有权,但实际上房产是被抵押给了银行,只有在按照约定还清贷款之后,才会解除房产的抵押。而很多时候房贷都还没有还清,此时夫妻可能就要离婚了。首先如果是房屋存在着贷款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将这个贷款考虑到房屋分割的环节当中,具体的做法也给大家在这里简单的阐述了一下,比如说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贷款还没有还完,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1、离婚后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如果房屋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可以将房屋分给登记方,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先签订房屋分割协议,等房贷还完再过户。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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