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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把快递弄丢了,保价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根据法律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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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的邮寄相当于在就寄件人和快递公司之间签订了快递服务合同,快递公司违约了,会按照快递的实际价值酌定数额赔偿,也可以要求赔偿可预期损失,如果属于特殊物品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其可能一文不值,但是对于它的所有者来确实意义非凡,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快递员丢失了快递,保价按保价赔偿;未保险价格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取资费的三倍。根据法律规定,邮政企业按照下列规定赔偿邮件损失:(一)保价邮件损失或者全部损坏的,按照保价赔偿;部分损坏或内部件短的,按照保险金额与邮件总价值的比例赔偿邮件的实际损失。(二)未保险价格的邮件丢失、损坏或者内部邮件短缺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取费的三倍;如果挂号信件丢失或损坏,将按收取的三倍赔偿。
邮政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快递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且辅以证据证明,否则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物品价值并退回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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