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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还需区分素质培训是否符合专项培训的条件。 1.公司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员工违约要返还相应的培训费。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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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书,约定员工为公司服务不少于5年,否则按培训费支付违约金。公司收取员工培训违约金合理吗?《中华人民共同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雇主对劳动者的培训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业培训,一类是专项培训。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劳动技能和熟练程度的普及培训。这种培训不能收费,也不能约定服务期。专项培训是为提高部分工人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而进行的个人培训。经过培训的工人一般比普通工人具有明显的知识和技能优势,相对不可替代。此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单位未能按照合同提前离职,收取员工培训费,主要取决于培训涉及的内容及入职培训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涉及专项培训,员工提前离职需要支付培训费。
公司这样收培训费不合法。 岗前培训应该同由公司出资,不应由职工自己掏腰包。 1.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收取培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已经收取的应当退还。 2.培训期也是用工期,不能作为独立的非用工期,否则违法。 3.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后(包括全部或部分培训期或者全部或部分试用期)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应当支付从用工满一个月(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应该在培训开始一个月内签订。 4个月后签订的话应当支付你3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员工培训就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的过程。 (一)培训种类与方式 1、职前培训 职前培训是指新聘员工熟悉和适应工作环境的过程,它的目的是使新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之前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专门教育,二是工作实践。 2、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就是根据对职业技能和产业结构变化引起的就业趋势进行预测,有计划地制定培训项目,改进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文化观念和工作行为,适应社会的发展。 3、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应使劳动者了解本职工作的特点和意义,培训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强化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 (二)培训的组织管理 1、培训需求分析。 2、培训设计和实施。 3、培训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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