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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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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9月1号上班,试用期,用人单位10月8日发放工资的,劳动者10月1日正常辞职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只要你9月离职的那个月公司也给你买了社保跟你10月的连续上了就可以。生育保险:只要累计购买满一年(可是多份工作加起来累积买够12个月),且生育期间一直在参保状态,女职工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到3至6个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资待遇和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的报销等等。(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现在的情况具体是: 1.从9月3号到27号期间房租单算,其实真正原因是前面那个住户还在,人家租期到9月27号; 2.直到我们退房那天,前面那个住户还住在我们租的房屋周围的屋子里,与别人挤者,所以我们到退房钱都没有房卡; 3.入住第二天告诉我们要交的一个月房租做为代理费(定下房子前已问得很清楚说没有代理费,而突然又向我们要); 4.他们拿着我们写的“定金”的收据条研究了半天,说只扣我12天的租金就行,于是我才交了退房申请,要不然我也是将就着不会退房的; 5.但还没有退房,中介已经和其他人签了租房合同,他们说如果我继续住就必须赔偿那个人双倍定金; 房屋设施原没有达到他们的承诺,有限电视、宽带。 若是定金,这3500元已经超出了合同价值的20%,中介将其全部扣下是否违法?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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