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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在公司工作过?

2024-08-26
到新单位工作需要提供解除劳动证明书的事情,在我们公司是必须的一个手续。每个新员工入职时我都会问是否有过单位,单位是否缴纳保险。但也遇到过在原单位工作,却没有签过合同的情况。按照常理讲,既然没有与原公司签过合同,换成任何公司也都不会给你出这个证明,所以我们的办法是要求本人写一份说明,写明以前的工作情况,并且在来现公司之前,没有与任何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合同。所以你可以再找工作的时候,和单位提出这个办法,和他们说若发现你与别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啊,如果他们再反对,那应该是真不想用你了。还有保险的问题,你自己交保险没有问题啊,算是灵活就业。而且如果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写明缴纳保险的话,就必须为你缴纳,除非你自愿不交。所以你自己交保险的事也算为你没签合同提供了一个证明。还有就业失业证也算是个证明,如果你与单位签了合同,单位是要去劳动局给你办备案的,这个你也可以和新单位说明。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n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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