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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
解雇患癌职工要满足: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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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你可以对照以上规定进行操作,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理由
临时聘用的工人发生意外,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置,不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必须有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都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限定: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遭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聘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导致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能够请求第三人承受赔偿职责,也能够请求雇主承受赔偿职责。雇主承受赔偿职责后,能够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意外遭到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无相应资格或者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与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隶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限定。
问题一:拒绝加班会被单位辞退吗? 法律回复: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常会遇到生产任务紧急,确实需要加班的情况,但一定不能忘记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限度内适当安排。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而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理由来辞退员工。 问题二:怎么追讨加班费? 法律回复: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问题三: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多少,需要缴纳个税吗? 法律回复:法定节假日包括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例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例如妇女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等。 按照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缴纳个税吗?是需要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这里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而按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纳税。 看到这里,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并不是禁止加班的,但是劳动法规定了,对于提供了加班的员工,公司是需要给付加班费的。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清明节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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