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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公司和个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本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预付...
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另外,除农民住宅、乡镇村因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乡镇及农民及集体参与的联营企业可以使用集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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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构成土地闲置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后,连续满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超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一年以上(包括一年)未开发建设的。三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1年以上(含1年)的。其中闲置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应征收闲置费,闲置时间达到两年以上的,应免费回收。对土地闲置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的制定工作于1993年开始启动,先后经历了国家立法机关八次审议,并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物权法》的制定与颁布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对于土地使用权,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一般按其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而这次《物权法》更多的是根据土地的用途不同把土地使用权划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三种。这种划分主要是因为这三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在权利的设立、利用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区别,权利人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分别加以规范。本文拟就《物权法》中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些新规定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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