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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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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范文,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也可以是甲方公司信息办公系统(例如OA办公系统)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类制度流程、技术类制度流程、资金类制度流程、行政类制度流程、人力资源类制度流程、生产类制度流程、业务类制度流程及其他制度流程等.3、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包括不限于现有办公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其它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
1、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就是以劳务派遣替代临时工这个说法,性质应该是属于劳务合同,不过是分期签定的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享受的待遇和正式合同几乎没有差别,但区别主要是正式用工合同如果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可以转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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