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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
如因劳动者不辞而别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虽然《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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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你单位可就有关损失赔偿问题与该员工交涉,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要提醒你单位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60天,单位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权。
员工辞职是根据本人意愿进行的,法律方面并没有规定每月只能多少人辞职,只要员工愿意就是可以辞职的。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如果员工处于试用期,那么员工仅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离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遇到职工不辞而别时,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实际操作时,首先由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限期回单位,在职工逾期不归的情况下可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做出处理决定。其次,用人单位必须将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职工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最后,在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职工做出的除名处理具备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方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拒绝为不辞而别之前未建立等个人帐户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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