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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有劳动者已经工作三天,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 2. 劳动者只要提供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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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确认并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若仍需治疗,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连续工作1年以上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年假。如果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将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且不满10年时,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且不满20年时,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时,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小时工,即非全日制工人,加班也应当支付加班费。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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