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
以孩子名义买的房视为对孩子的赠与。如果孩子已婚的,在婚后以孩子名义买房房产证只登记了自己孩子的名字,视为对一方孩子的赠与;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母出资以其子女的名义购房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父母有权撤销该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全部款项、房屋登记尚未完成,父母表示撤销情况下,女子因离婚或者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父母出资以其子女的名义购房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父母有权撤销该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全部款项、房屋登记尚未完成,父母表示撤销情况下,女子因离婚或者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房屋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是以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者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取得产权证书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为认定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