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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要看车位产权归属,如果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是独立产权的就有权出售,否则只有使用权的,无权出售,以登记为准。 2,如果开发...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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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同,实际上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因此,涉案合同超出20年租赁期的部分无效,开发商应当将超过租赁期限20年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业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项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车位。这时购买方可以要求该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位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位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 其次,开发商迟迟没有交房产证的行为可能构成了合同违约。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买受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按照《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按照《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此外,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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