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若企业实施隐性降薪策略,可取以下步骤向劳工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留凭证。当公司以口头口吻改变工作岗位及降低薪酬,您需立即以书面形式表示反对(如发...
四川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领导管理机构是什么:应该是省信用联社。如果员工违法违纪,应向哪些部门举报:这得看具体的违法违纪的内容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降薪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发放,对于扣发的部分,你可以要求补发。 2,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单位变更工作地点需要经过员工同意,你可以要求在合同约定的地点办公。 3,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 4,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发放,对于扣发的部分,转正后你可以要求按照转正工资发放。对于少发的部分,你可以要求补发。 5,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6,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当事人认为执行人员有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相关行为的,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意见反馈举报人。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第七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认为审判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意见反馈举报人。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审判人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本规定所称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是指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的回避问题,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1,937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