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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知书可以拒收,但是接收方“拒收”的行为不影响合同到期解除的法律后果。只要解除通知符合法定条件,寄件方履行了通知解除义务,且该信件已...
1、员工拒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不影响单位的解约行为,如果员工具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等情形的,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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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处理方法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类型作出基本的判断,判断这个员工对于解除或终止合同是什么样的态度,是否存在抵触情绪; 2、其次,如果判断员工可能拒签通知时,可以在书面送达通知时,同时准备录音设备,如果能够在一些有视频监控和同步录音的办公室则更佳; 3、用人单位为确保万无一失,还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被拒收的处理方式: 1、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2、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 3、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相关规定: 辞职与辞退是相对应的两种行为和两个概念。辞职是指劳动者根据自身的状况和用人单位的情况,依法、依约提出并实施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而辞退则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经营的情况及劳动者的状况,依法、依约提出并实施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这两个概念虽然在劳动法律规范性文件当中已经少见,但是在人事法律规范性文件中依然存在。因此,用人单位在内部规章制度中继续运用这两个概念,与法律规定并不抵触,因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应当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便准确运用。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一般包括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以及终止劳动合同辞退等五种情形,此外对事实劳动关系而言,还有终止劳动关系辞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送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对事实劳动关系而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送达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为了方便本文论述,不妨将上述这些通知书统称为辞退通知书,证明书统称为辞退证明书。 用人单位的辞退通知书没有送达劳动者,该通知书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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