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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后,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一个月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2、享受未签订劳动合同...
1、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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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2008年后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等等!
员工甲的动机很简单,由于公司没有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根据法律可以要求2月份到4月的双倍工资。至于把合同日期定在5月1号就是为了固定证据,形成单位违法的事实。 员工乙的动机可能也是在制造工厂违法的事实,按照法律2008年1月1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2008年初到现在一直没有签合同的话,双倍工资的补偿也是很大的一笔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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