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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许多消费者不懂法,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无门,有关部门拒绝受理,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通常投诉不被受理的主要情形是: 逾期...
由于许多消费者不懂法,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无门,有关部门拒绝受理,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通常投诉不被受理的主要情形是:逾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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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解答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以下几种情况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 (2)企业(包括个体户)之间经济纠纷的投诉; (3)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商品的投诉; (4)提不出被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 (5)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投诉.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第二条,被投诉方不明确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比如消费者在流动摊位上购买商品导致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不能提出明确的被投诉方,因此消费者协会不受理这类投诉是正确的。因此,建议消费者要到正规的经营场所消费。 具体参考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 二、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9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超过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消费者协会对以下6种投诉不予受理:(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5)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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