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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计算方式是: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
以下就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公式的解答,计算方法:从劳动者到公司工作的第2个月起按劳动法实施条例第23条计算,计算标准是当月已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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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签订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国家规定,必须在合同中规定工资金额和工资发放的日期,但是提成不包括在内。如果你的单位没有在合同中规定这些,你可以不签合同,签合同意味着就必须给员工缴劳动保险,向你这种情况,如果不签合同,而且公司也同意你继续工作的话,是对你有利的,因为你可以在将来离职的某个时间里去当地劳动部门告单位,理由是没签合同和没缴劳动保险,那么,单位就必须付你从工作那天起到工作结束,这些天的双倍工资,并且补缴上劳动保险。怕只怕你们单位不会同意你不签合同,因为对单位不利,如果是这样你就没法在单位工作下去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至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时止。 双倍工资的主张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 用人单位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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