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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商务部、工商总局令第14号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现对《对外劳务合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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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要求具有资质证书,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有机构章程,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有三名以上经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试取得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不合法,这是企业规避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劳动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实质区别:1、在劳动外包中,企业不直接管理外包员工,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员工自己决定2、劳务外包一般根据事先决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公司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目标一般是事。一般来说,无论什么时候做,什么时候做都可以。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商务部、工商总局令第14号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现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下列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在原企业经营范围内继续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但须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一)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以下简称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原企业已注销,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新设企业;(二)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原企业已注销或放弃经营资格,其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整体划入的分立后的新设企业。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分立后的新设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依法申请经营资格。二、年外派劳务人员少于300人的西部省区,除本规定施行前已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外,可特别许可其一家企业申请经营资格,不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的业绩要求限制。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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