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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考察拟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候选人,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件和档案。如果你已经工作过,调查材料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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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已经又针对性的招聘了员工,用人单位通常都希望劳动者全部通过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通常很容易,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真的学习相关的岗位技能和工作方法,通常不会试用期考核的烦恼。《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与转正在同一个月的工资计算方法:分别计算试用期和转正后的日工资,再相加。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一般,很多企业采用“制度计薪日”,那么试用期和转正那一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工资÷2 1.75*试用期本月工作天数+转正工资÷2 1.75*转正后本月工作天数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关于试用期时间怎么算,试用期时间过了怎么办?
所谓的考察期在劳动关系中称为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种约定,即使员工同意,也是违反法律的。如果在离职诉讼中,劳动者可以主张这部分权益。 但是,结合当下严峻的用工形势,劳动者为积累工作经验,无薪水工作也非少见,七天过后,如果劳动者不符合要求,其也愿意离开,悄悄的实行,打***的不要。不要声张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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