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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将唯一住房用于强制执行?

2024-11-28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被执行人仅拥有一套住房,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执行,这是为了确保法院能够有效地维护被执行人的居住权益。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或者为了偿还债务而将其名下财产转让,以及申请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同意使用该房屋,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被执行人如果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且其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或者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将其名下其他房屋转让以逃避债务,或者申请人不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将不予支持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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