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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的员工即使换了公司,存在旧伤复发的情形,也可以要求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在工作中出现事故导致员工受伤的,单位要先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致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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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①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至27个月。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2、伤残津贴 ①享受条件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②待遇标准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3、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①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②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住院的时间按伤情治疗需要确定。
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实施。如果你是在这以后发生工伤的按照该法律执行,在发生工伤后做过工伤认定(有工伤认定书),之后一直在单位(单位社保没有停过),发生旧伤复发。可以按规定享受旧伤复发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对于旧伤复发存在异议的,有工伤鉴定机构提出旧伤复发确认申请,有鉴定机构出具旧伤复发确认书,无异议不需要做该鉴定),如果已经离职,支付给你了2笔离职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不享受任何待遇。如果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那么看你当地是否有老工伤纳入统筹基金管理,一般都会有,以上海政策为例,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了,也没有离开单位,单位社保一直在缴纳,也可以享受旧伤复发待遇(待遇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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