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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条规定...
不可以,一、正常范围内怀孕女工,除非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它情形劳务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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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 2.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 3.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怀孕期间女职工能否开除取决于情况。 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公司经营困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被开除。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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