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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1...
一、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需要下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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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1)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能力履行。具体来说,他们需要有能力支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以在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同意是预告登记的前提。(3)申请预告登记。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后,买受人可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果开发商未定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面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成功后,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等。双方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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