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最多只能扣除工资的20%,同时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工作失误,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但是每个月扣除的工资,不得超过20%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职工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可扣发工资,但必须按上述规定扣发,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对于履行职务过程中的失误或者失职,只要不是故意的,那相应的责任主要应当由单位来承担,劳动者最多只能承担小部分责任,即次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2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