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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如下:1、赔偿条件相对严格,强调过错责任。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劳动部《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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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违约金:是指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约定了服务期,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完服务期,而应按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劳动合同法》第22-25条有规定。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一种惩戒性费用。《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了赔偿金后,不用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为1年,劳动者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补偿金和赔偿金都有一定的上限。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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