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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您完全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没有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1、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因未满社保); 2、因未签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1日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保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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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若因劳动者自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劳动争议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你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1年内主张双倍工资; 2、单位无理由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或要求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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