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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因未满社保); 2、因未签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1日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保留证明...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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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1年内主张双倍工资; 2、单位无理由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或要求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的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再支付1-6月,共计6个月左右工资。 无正当理由辞退,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1*2=2个月工资)。 共计需赔偿8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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