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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迟到肯定是每个公司都禁止的行为,但不知道有多少个公司会妥善的处理该问题,将其列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2、如果只是禁止,却没...
如果冬天冷得无法工作,单位不采取措施提供正常的劳动条件,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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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情况用工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2次迟到5分钟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那需要看公司规章是如何规定的,公司规章是要公示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没有把迟到的条款写到规章制度中很关键。如果它把迟到写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完全有理由辞退你。但是用人单位只是把迟到写入规章制度的禁止性条款中,比如它规定迟到多少次就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所以迟到并不必然等同于解除行为。所以题主的情况关键看规章制度中有没有关于上班迟到次数的累计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1、企业单位的员工长期不上班还领工资,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否则就只能协商解除合同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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