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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不顺延。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权擅自顺延劳动合同到期日。 2、劳动合同可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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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但要在一个月内。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处于无劳动合同的状态,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尽快续签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劳动者需要辞职的应该提前一个月与用人单位提出,而劳动者自动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相关的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为准,在现实中一般劳动者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就可以视为自离,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应依法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原件。2、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全部文本交付给总公司备案等理由,拒绝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行为,经劳动者举报或投诉后,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应依法赔偿损失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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