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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拖欠工资的标准应该如何界定?

2021-11-16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期限支付工资,或者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但没有正当理由扣除,少发工资是拖欠工资。目前用人单位基本实行先上班后领工资的制度,一般下个月支付本月工资,发工资的时间没有强制性规定,有的是每月初,有的是中下旬。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约定工资支付时间,而是由用人单位决定,即使上个月的工资只在月末最后一天支付,只要是全额支付,也不违法。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甲公司和员工的合同上写着每个月10号支付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如果公司本月10号不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即使11号发工资,也还是拖欠工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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