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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婚后财产、房产分割是有效的。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结果法律不干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按...
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可以分割。离婚时,双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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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一方生活困难”,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具体地讲包括下列几种情形:1、离婚后无住处的;2、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3、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生活困难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一方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2、另一方具有帮助的能力;3、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住房,也可以是金钱,其中住房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4、接受帮助方没有再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离婚时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帮助则是相互扶养义务的延伸,是对配偶或原配偶的扶助或资助。现代配偶扶养是双向的,丈夫在妻子需要扶养时有帮助的义务,妻子在丈夫需要扶养时也同样有帮助的义务。但实际上,由于妇女的经济能力一般低于其丈夫,需要扶养帮助的主要是离婚妇女。对于夫妻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子女自然不能参与分割。但要是属于家庭财产,其中又包括了子女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首先要区分出子女所有的财产和夫妻的财产。之后再对夫妻财产中属于共有的部分作出分割。要是离婚夫妻无法协商分割,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只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而原售房单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如果要确 权或者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时还涉及竞价、拍卖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行为要考虑原售房单位对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 的所有权。因此,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对 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双方均主张 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 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没有产权证房产离婚分割的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请参考以上法律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一方生活困难”,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具体地讲包括下列几种情形:1、离婚后无住处的;2、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3、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生活困难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一方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2、另一方具有帮助的能力;3、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住房,也可以是金钱,其中住房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4、接受帮助方没有再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离婚时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帮助则是相互扶养义务的延伸,是对配偶或原配偶的扶助或资助。现代配偶扶养是双向的,丈夫在妻子需要扶养时有帮助的义务,妻子在丈夫需要扶养时也同样有帮助的义务。但实际上,由于妇女的经济能力一般低于其丈夫,需要扶养帮助的主要是离婚妇女。对于夫妻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子女自然不能参与分割。但要是属于家庭财产,其中又包括了子女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首先要区分出子女所有的财产和夫妻的财产。之后再对夫妻财产中属于共有的部分作出分割。要是离婚夫妻无法协商分割,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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