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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

2022-02-1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则,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您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未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而且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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