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置押融资就是把经济实体上的权属,一般体现为股权质押给融资人,以换取相应的资金的融资方式.属于股权融资范畴,用在无实际资产抵押但需要融资的情形.若还不起款,权属人有优先处理被置押的股权的权利,也用在股权融资的股权未来估值价值调整上,俗称对赌协议.一般情况下,优质并业务流水好的企业股权才能有股权质押融资的机会,只有在投资机构或者个人借贷上才使用,在商业银行一般都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更偏向资产抵押和信用借贷上。
一、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和拟质押股权的情况。一、出质人的出资证明。股票或股票。2、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3、出质人为法人的,法人董事会必须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4、出质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权出资验资报告。(二)出质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必须有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缺陷,即是否禁止出质。出质人应出具未重复质押拟质押股权的证明(重复质押的,应当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4)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了解拟质押的股权是否存在以下情况:1。股东大会前3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称登记;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不得转让;4、股东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国家持有的股份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二.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注:禁止流质的规定应用于股份质押。因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直接归质权人所有。)3、实现权利质权有两种方式,即协议和诉讼。一是协议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优先支付所得价款。出质人拒绝或者协商不成的,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