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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这是不合法的,在疫情期间公司肯定是不能以疫情为由辞退员工的,类似于受到疫情影响没办法正常到岗的,被采取强制隔离措施的,感染肺炎被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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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法律法规等依据: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如果员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用人单位不能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也应当推迟到员工治愈。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患病员工依法享受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和北京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和培养的,应当享受医疗期。在职工医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二,虽然员工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但已采取隔离观察或其他隔离措施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至隔离期、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并支付工资。第三,如果员工没有上述情况,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之一,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鉴于目前正处于疫情期间,建议用人单位妥善处理与劳动者的关系,向员工说明国家有关政策。
不可以,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也是不可以无故解雇员工的,特别是员工现在属于疑似病人,因政府部门的措施被强制隔离的,对于这些不能按时到岗参加工作的,企业因此而单方面解雇员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企业经营非常困难的话,可以按法律规定程序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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