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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 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没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在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时,仅持有房屋产权证是不够的,申请人还需要依照规定向登记机构递交必要的资料。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所有权证明以及房产界址、面积数据等必需的证明文件。当申请者提交申请变更登记时,根据各类登记事项的要求,他们还应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应的完善材料。因此,在过户登记的整个流程中,仅仅拥有房屋产权证是不足以的,最终还需要提供其他必备资料,例如,若涉及房屋交易,则须向登记机构提供全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法律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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