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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赠与转让,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税;3、公证...
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现象。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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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交付房产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理由有二,第一是你们订立合同时已经支付了全部款项,并应当有对方为你书写出具的收条予以证明;第二是现在多次找对方协助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对方一直推脱,现在也找不到对方; 3、你们之间的交易存在一点瑕疵,就是将来如果其他债权人知道你朋友将该房产低价转让给你,涉嫌转移财产,这样其他债权人有权知道后有权申请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这也是存在的风险; 4、综上,建议你立即采取法律手段,到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该房产,这样至少先进行程序,其他到时候看情况再根据变化而变。
1.房屋买卖合同已签且已公证,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不动产采用登记主义,未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由于房屋未办理过户,您与卖家仅存在债权关系,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对您是有风险的,因为卖家也许会将房屋再卖于他人,一房二卖的情形也是存在的。 2.如果与卖方联系不上,无法协商完成过户手续,建议您携带购房合同等资料及时起诉卖家,要求配合完成过户手续,将卖家的户口迁出。在起诉时,向法院说明卖方的情况。法院判决生效后,可携带法院的文书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
借名买房中出名人违反约定不配合借名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借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借名人直接起诉请求法院判定案涉房屋归借名人所有,法院将不予支持。 “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 1、出名人(登记产权人)反悔,不配合借名人办理过户手续; 2、因登记产权人负债导致房产被查封或执行; 3、登记产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对借名购房不知情或不认可; 4、实际所有人要处置房产时,登记产权人不配合或找不到; 5、其他政策法律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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