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日工资标准=1510/21.75=69.43小时工资标准=1510/21.75/8=8.68 加班费参考十四条根据不同标准支付。
私行动去职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薪水结算日,单位拖延薪水的,能够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时限发放薪水,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商洽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私行动去职职给用人单位导致事实上损失的,单位也能够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限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五十条: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的薪水。《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以及《违背〈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限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之限定:劳动者违背限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导致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取其所支付的花费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训练花费,两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解决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花费。
应当按照21.75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21.75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也好、试用期满也罢都是按照基本工资/21.75*实际工作日计算。比如:1500和2000为基本工资(不包括生产性奖金、全勤之类)的话:(1500/21.75*15)+(2000/21.75*6)=1586.2元正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1人已浏览
4,773人已浏览
3,454人已浏览
4,6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