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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40年到期了不能使用了怎么办

2024-09-11
商户租赁商铺的使用权年限长达40年之久,然而当该期限即将结束之际,应当按照当前的地价评定标准,向相关部门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再次提交土地使用权申请。 商业用地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均实行相同的土地使用年限,即40年。在这一期限届满之前的一年,商户可提前提出续期申请。这里所说的40年,实际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而并非房产本身。 当使用权期满之时,仅需支付土地租金,便能重新获得房屋及土地的使用权。若土地使用权到期,所有者有权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若国家并未制定拆迁计划,那么该土地仍可由原所有者按照现行的土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土地。对于商铺而言,其40年的产权到期后,需要由房屋所有权人在到期前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续期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续期费用。至于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若届满,将自动续期,续期所需费用则依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而定;而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有约定则依约处理,否则将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进行处理。由于商铺的40年产权属于非住宅用地,故无法实现自动续期。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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