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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购买40年土地权房的市民而言,最为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购买的权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的了,如果土地年限使用到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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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1、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续期。50年的土地使用证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工业、仓储、综合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民法典各分编草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先作一个原则性规定。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在程序上无需公众申请自动续期,针对这一点理论业界已达成共识不存在争议。但关于续期时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此次尚属首次提出。 3、对于具体续期缴费的方式,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对于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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