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通常情况下,关于租赁费的交付时间应当在合...
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法律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主要由以下几点内容: 1、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例如我们签了30年的租赁合同,那根据法律规定,最后10年是无效的,合同期限依然是20年。 当然,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合同自续订之日起,依然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865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